《新疆农业大学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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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民族团结之花在学校处处盛开
——我校举行“民族团结进步年”活动动员大会

   期次:第651期   作者:赵晓露   查看:16   
    本报讯 为贯彻落实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年”动员大会及张春贤书记重要讲话精神,部署和展望我校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的民族团结进步工作,4月6日下午,我校在学术报告厅召开了“民族团结进步年”活动动员大会。校党委书记李宝城作动员讲话,校长雒秋江主持会议。在校校领导及全校处级干部,各单位工会主席,离退休干部职工工作处党支部书记以及辅导员和学生会干部参加会议。
    动员会上,校党委副书记再娜甫·尼合买提传达了张春贤书记在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年”动员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
    李宝城书记在动员讲话中结合学校实际,从抓好学习教育、抓好主题宣讲、加强融情实践、抓好微行动、加强阵地建设、抓好重点工程建设、加强帮扶解困、抓好访惠聚和扶贫工作、抓好文化引领、抓好校园安全稳定和抓好创建工作十个方面,对学校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年”活动进行了重点部署。李宝城书记要求,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书记要作为第一责任人,要从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发展、培养合格人才的高度,组织开展好“民族团结进步年”各项工作。要求全校各级党员干部要深刻认识做好“民族团结进步年”工作的重要意义,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看齐意识,以高度负责的态度,务求实效的精神,积极投身于“民族团结进步年”的各项活动当中,切实把我校民族团结进步年各项工作落到实处,为自治区的民族团结进步工作作出应有贡献。
    雒秋江校长强调,各学院、各部门在今后的工作中要按照自治区及学校的要求和部署,创新形式、强化组织保证,把“民族团结进步年”活动做实、做出成效,让民族团结之花在学校处处盛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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